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henghenglu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

社区广播台

查看: 16294|回复: 23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图说防城]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4-8-30 00:59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  (记者庞冠华)山海大道坑坑洼洼、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;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,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。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,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,敬请关注。
  ]6 F: Y( c, V& x5 Q; Q8 u
2 f8 y8 w" d7 x# G3 ^& h  1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
( d, q- B. C) O; R1 a2 j5 C! y5 j  `* J. T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3-312 L; E, ]. H5 g! U" A8 z9 S3 l  `
  n( {4 _7 w5 N( y
 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,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,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,门窗不敢开,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。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,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,请你帮帮我们吧。
! @5 Y; ^5 ~( }% T
' D# k- {2 G7 y- L0 K6 a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2
2 c, f1 j2 s, T3 Y* o# Q4 j# Y8 F* u: u$ x
  人民网网友:) G, |( O' T9 m( H' `- q

1 d& \% Z7 B9 M* l  您好,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,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:
& p" c& S, M- t! g: r' u/ H( I& }- n7 e
  去年我市出台的《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》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,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,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,修补破损路面,清理尘土,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。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、天气等因素的影响,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,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。8 H* s& S: @" Z; @9 A! i' q
7 _, ?, T0 s* O
 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!
/ q/ n& v0 H2 w; d! K
- w* R' _; @% V. L6 Q/ B/ B  2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
+ ]5 h% F+ Z- C" t1 E. a
( ~* {+ @4 r6 k- W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4-50 K* [* ^' ~7 M, }3 ^- C; Y9 K

8 D, E% C# ?" x6 A; x  莫市长您好!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,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却成了垃圾堆,岂不悲乎。市长爱民如子,爱市胜己。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?6 W" }/ n- I) p- d0 ^, n0 H

( ?2 n. F, i, I/ B, S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11& e4 T, Z8 U( o5 M9 R

/ h2 s* u5 s+ B  网友您好!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,现答复如下:
  t) J$ T  \8 @2 \
9 P1 H* y, r9 _  m1 `0 R+ Z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,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。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,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,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。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,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,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,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。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沙发
发表于 2014-8-10 13:15:16 | 只看该作者
{狂哭}
板凳
发表于 2014-8-27 15:17:00 | 只看该作者
{什么}
地板
发表于 2014-9-8 12:39:12 | 只看该作者
{你牛}
5#
发表于 2014-9-16 17:24:58 | 只看该作者
[什么]哦~~
6#
发表于 2014-9-22 01:07:14 | 只看该作者
[怕怕]吓死我啦~
7#
发表于 2014-9-24 01:21:18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必回  {淡定}
8#
发表于 2014-9-18 03:24:49 | 只看该作者
[服了]已阅!
9#
发表于 2014-8-13 13:00:12 | 只看该作者
{:可怜:}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10#
发表于 2014-9-20 06:46:33 | 只看该作者
[哦耶]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